电子商务法解读
第一章 概述
1.1目的及意义
近期电子商务法出台,足见国家对电子商务经营中合法合规性的重视。作为平台内经营者的商家,以及本台自身,都需要积极学习并尽快落实贯彻该法律的要求。合法经营,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享受法律维护的权益。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开放平台的商家。
第二章 内容解读
2.1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商家需按如下要求配合执行:
2.1.1在“我的店铺-店铺管理-公司资质-行业资质/其它资质”一栏中上传行政许可证,如果有多个行政许可证,可通过添加“行业资质/其它资质”上传;
2.1.2在“我的店铺-店铺管理-公司资质-营业执照信息(副本)”一栏中上传营业执照;
2.1.3必须确保上传资料对应正确的栏位,文字信息填写无误,上传图片清晰,且为正向上传;
2.1.4如营业执照及行政许可证信息发生变更,必须第一时间在商家后台中更新,以确保唯品系统及展示给消费者的信息均准确有效。
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商家,将按《唯品会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中第二章第一节 严重违规行为说明中的不配合提交资料处理。对于在入驻流程中的商家,唯品会审核资质将严格按照各品类资质要求执行,不符合入驻要求的不允许入驻。
2.1电子商务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按此条要求,商家退出平台的,需要在退出前30天,在店铺首页明显的位置展示退店公告,明确告知消费者此店将在何时停止营业,并对涉及消费者后续权益作出安排,请消费者知悉。上述要求在《终止合作》的规范中已经明确,未按此条执行的商家将无法完成退店及退保证金流程。
2.2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按此明令禁止虚假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行为,商家一旦触犯,将按《唯品会开放平台积分管理规则》中关于虚假交易的处理方案执行。
2.3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此条明令禁止商家强制性搭售商品及服务,商家一旦触犯,将按《唯品会开放平台信息发布规范》中违规处理原则执行。
2.4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第五十一条规定“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按以上三条要求,商家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货物需要当面查验,签收,代收需经同意。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商品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商家负责,交付后由消费者承担。上述要求在《唯品会开放平台发货管理规则》中已经明确。
2.5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唯品会开放平台商品价格规范》中的原规定“未划线价不得高于品牌在官网、“其他网上销售平台”和线下店相同商品的售卖价”与此不符,已删除相关要求。
2.6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商家需要严格按照《唯品会开放平台招商标准》及各品类资质要求提交资质。禁售商品不允许发布,具体参见《唯品会开放平台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一旦出现违规售卖禁售商品的行为,将按《唯品会开放平台积分管理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2.7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此条规定权利人发出通知,必须附带初步侵权证据。唯品会收到后将按《唯品会开放平台积分管理规则》中的涉嫌出售假冒商品处理,并通知商家。
2.8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按此条规定,涉嫌侵权的商家在收到平台转来的通知后,应当向平台提交声明及不侵权证据。投诉人收到了平台转交的声明后,告知投诉人可以去行政机关投诉或起诉,十五日没办的,平台就可以终止相关措施,以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对合法经营的商家起到保障作用。商家如无法提交不侵权证据,或提交证据被认定为无效的,将按《唯品会开放平台积分管理规则》中的认定出售假冒商品处理。
2.9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该条内容明确要求以会员下单信息为准进行发货履约,对于商家原因导致的标错、超卖的情况,也必须按下单信息履约,否则将属于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参照《标错类、超卖等异常事件处理规则》。
第三章 附则
3.1唯品会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3.2唯品会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3.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则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则的,唯品会有权酌情处理。但唯品会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唯品会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唯品会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3.4此标准于2018年12月12日修订,如果有任何意见,请向guize@vipshop.com邮箱进行反馈,我们将针对收到的意见相应调整,如无任何反馈,将于2018年12月1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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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品会开放平台禁发商品及信息规范解读
禁发商品及信息解读 | |||
(一)***、军警用品、危险武器类: | |||
1.**、**、军火及仿制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射击******管理办法》、《***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以**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是丧失知觉的各种**,如危害性较大的**、现役、有发射**功能的发令枪、消防枪、****、**等。 1.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规定的**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1.2.3外形、颜色与制式**相同或者相近,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物品。 1.2.4具备**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物品。 1.2.5真机类商品,包括**、火箭、**、战斗机、坦克、航空母舰等。 1.3温馨提示 1.3.1兵人等武器模型(**、***等)的商品主图中必须使用可清晰辨别的参照物(如尺子,电池等)明示长度、大小。 1.3.2枪形状打火机类商品主图中必须用明火展示。 1.3.3国内制造的制式**是指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经军队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投入装备、使用(含外贸出口)的各类**。国外制造的制式**是指制造商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装备、使用或投入市场销售的各类**。 1.3.4全枪长是指从枪管口部至**或枪机框(适用于无**的**)底部的长度。 1.4常见问题 1.4.1玩具枪可以发布吗? 对于比例在1:1-1:2之间的***不允许发布,正常的玩具如皮筋枪、童年玩具都是可以发布的。 1.4.2航空母舰、战斗机、直升机的模型、玩具可以发布吗? 可以的。 | |||
2.管制类刀具、弩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图一 图二 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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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物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3.1规则背景 3.2.1金属制飞镖:三角镖、六角镖等多角镖; 3.3.1玩具用的弹弓可以发布吗? 若您的商品是绒毛、塑料等柔软材质制的弹弓玩具是可以发布的,带有助力构造等情况的高危弹弓请不要发布,需注意弹弓的商品描述中不要包含”射杀“等具有杀伤力的敏感字词,商品宣传时不允许出现**攻击的描述和暗示,同时请尽量避免在店内销售提高弹弓杀伤力的搭配组合零件。 | |||
4.**、**、军火及管制器具的相关器材、配件、仿制品的衍生工艺品及书籍信息等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 |||
5.警用、军用制服、标志、设备及制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军服管理条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武器、警械管理制度》、《公安部关于严禁私自生产、销售、使用警械、警车、警灯、警用警报器和警服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具体情形 | |||
(二)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类: | |||
1.易燃、易爆物品如**等(烟花爆竹除外)。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3温馨提示 如您要发布**形打火机类商品,请在主图中使用开启带有明火的图片。 1.4常见问题 1.4.1为什么烟花爆竹除外,可以发布吗? 不是的,发布烟花爆竹的,每次扣25分,所以要在本条扣100分的情形中排除,烟花爆竹规则详见本类第四条。 1.4.2可以发布配合魔术道具用的火棉吗? 不可以,火棉属于易燃易爆的物质,不当使用会引起火灾的危险,因此请勿发布销售。 | |||
2.剧毒化学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请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等,包括相关成分。 2.3温馨提示 请您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剧毒化学品。 | |||
3.**、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及致瘾性药物;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3.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反兴奋剂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如**、吗啡、**、***、古柯、***、***、**、***、**、***、***、***、****、*****(LSD)、***、****、***及有机溶剂和鼻吸剂等; 3.2.2非正规出版的**提取或生产工艺、技术书籍等资料; 3.2.3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制造***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制造***类兴奋剂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1-苯基-2-丙酮、苯乙酸等;制造***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3,4-*******-2-丙酮、黄樟脑、异黄樟脑、***、***;制造***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高锰酸钾;制造致幻剂LSD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麦角新碱;制造***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也有制毒所需的甲苯、丙酮、*****、乙醚等溶剂等; 3.2.4致瘾性药物:如***、阿片酊等。 3.3温馨提示 请您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的剧毒化学品。 3.4常见问题 3.4.1什么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是指**、***、*****(**)、吗啡、**、***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4.2**香的香水可以发布吗? 可以。 | |||
4.烟花爆竹。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请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烟花、爆竹、鞭炮(包括擦炮类、摔炮等)等; 4.2.2冷焰火、彩烟等; 4.2.3军事(军队)演习烟雾、消防演习烟雾、消防演习烟饼、船用求救信号、降落伞求救信号等。 4.3温馨提示 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如**、**等也是不可以发布的,详见本类第一条。 | |||
5.国家名录中禁止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请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强腐蚀性化学品:如氢氧化钠; 5.2.2易燃易爆化学品:如氨水; 5.2.3有毒化学品:如敌敌畏、溴敌隆等。 5.3温馨提示 请您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农药名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所列明的内容。 5.4常见问题 5.4.1氢氧化钠是手工皂必备的制剂,我也不能发布吗? 是的,氢氧化钠属于强腐蚀性化学品,因此请不要发布。 | |||
6.**吸食工具及配件。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6.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阿拉伯水烟壶、K壶、***、**、嗨壶、***、其他自制**工具等。 6.3温馨提示 6.3.1阿拉伯水烟壶、K壶、***、**、嗨壶、***等商品具有过滤作用,常被用作**工具;这类商品组装性强,所以拆开后出售配件都是禁止的。 6.3.2普通的烟具是可以发布的,如手掌烟斗。 6.4常见问题 6.4.1我是卖**的,为什么也要扣我的分? 根据您店铺里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综合判断,如果是具有**功能的**,不能发布。 6.4.2我出售的烟纸,为什么也属于禁限售商品? 根据您店铺里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综合判断,如果是具有**功能的烟纸,不能发布。 | |||
7.介绍制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7.1规则背景 易燃易爆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商品。该类商品存在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根据公安部要求,教授制作该类商品的教程或书籍也不可以发布。 7.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工业**理论》、《火**科学技术》、《危险压力波与**膛炸》、《制***技术》、《火**生产技术》等。 | |||
8.农业部发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8.1规则背景 请遵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农业部相关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农业部发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包含但不仅限于商品名、化学品名、通称、惯称、别称等)。 8.3温馨提示 8.3.1请您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农业部发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名录。 8.3.2非禁售农药商品请不要写禁限用类农药商品名称。 | |||
(三)反动等破坏性信息类: | |||
1.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信息,或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及销售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1.2.2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 1.2.3宣扬**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信息,如***; 1.2.4未经允许传播宣传政治事件以及社会热点敏感话题的信息; 1.2.5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内容。 | |||
2.破网、翻墙软件及VPN代理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破网、翻墙软件及VPN等软件涉及提供对****非法访问,极易产生不良后果,影响****,请不要在唯品会上发布。 2.2具体情形 包含但不限于: 2.2.1翻墙、破网软件及相关教程,如***、无界、***等; 2.2.2所有VPN产品,包括账号、服务器、软件、卡密及变相的网络加速器等,如世纪VPN变异成世纪加速器。 2.3温馨提示 无代理服务的硬件、VPN相关书籍可以发布。 2.4常见问题 什么是翻墙软件? 翻墙软件是指通过代理链接访问****的软件。 | |||
3.不适宜在国内发行的涉政书刊及收藏性的涉密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3.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具体情形 包含但不限于: 3.2.1境外政治书籍、杂志、音像制品等; 3.2.2涉密文件资料,如政府部门发行的内部刊物,红头文件等。 | |||
4.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字样的邮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请遵守《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邮票票名为“****邮票”; 4.2.21949年-1955年大陆运至台湾的民国邮票加印台币面值; 4.2.3带有政治宣传性质的台湾发行邮票,如印有蒋介石“就职纪念”、“六秩寿辰纪念”、“光复大陆”、“建国纪念”、“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等字样的邮票。 4.3温馨提示 1949年10月前发行的票名为“****邮政”类邮票可以发布,但要在商品主图中清晰展示邮品正面。 | |||
5.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请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调“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载之一切权利与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见或他种主张、国籍或门第、财产、出生或他种身分。” 5.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纳粹的军旗党旗、肩章,首饰、军品服饰等装饰品,如鹰符、闪电符、双S符、“卐”万字符; 5.2.2称中国为**的画册、收藏品、书籍、音像制品; 5.2.3含有宣传纳粹思想、种族歧视或损害民族尊严的信息。 5.3温馨提示 允许发布的带有纳粹相关标志的兵人玩具须在商品主图中使用可清晰辨别的参照物(如尺子,电池等)明示长度、大小。 | |||
(四)**低俗、催情用品类: | |||
1.含有**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陪聊服务、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邀请码及其他淫秽物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淫秽音像制品、视频,如日本AV片、黄色小电影、激情电影; 1.2.2**聊天服务,如**; 1.2.3**网站论坛、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邀请码等; 1.2.4含有猥亵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性行为等的淫秽音像制品、视频; 1.2.5门事件的视频、图片等。 1.3温馨提示 1.3.1请勿发布以性为主要卖点来吸引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信息; 1.3.2请勿发布招嫖信息,**服务等商品或信息; 1.3.3请勿发布**网站、论坛相关的商品或信息。 | |||
2.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类商品及人造***。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请遵守《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金***、银***、西班牙***、伟姐冲动液、日本性素等口服类催情用品; 2.2.2圣女贞德红等人造***。 大部分拥有助情作用的女用外用喷剂是可以发布的,但是FORCE女用催情香水不可以发布。 | |||
3.用于传播**信息的软件、种子文件、网盘资源及图片;含有**、**、低俗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原味内衣及相关产品;含有未成年人**内容的图片、写真视频。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3.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传播**信息的软件及图片,如****种子、含有**成分的搜索工具及相关软件; 3.2.2含有**、**、低俗内容的音像制品,如粗口歌; 3.2.3商品信息或店铺信息中明示为***、**电影; 3.2.4原味内衣及相关商品,如二手男女内衣等穿过的贴身衣物; 3.2.5含有**内容的成人套图、写真视频等; 3.2.6含有未成年人**内容的图片(写真、人体艺术、套图)、写真视频等。 3.3温馨提示 若您要发布性教育影片,请在商品信息中写明ISBN码和出版单位名称。 3.4常见问题 什么是原味内衣,可以发布吗? 原味内衣指的是穿过的贴身衣物。无论从卫生角度,还是从败坏社会风气的角度来说,都是不适宜出售的,因此请不要发布。 | |||
4.含有**、**、低俗内容的动漫、读物、游戏及图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含有**、**、低俗内容的动漫、小说、杂志; 4.2.2含有**、**、低俗内容的游戏,如《生化危机》游戏; 4.2.3含**内容的图片,人体艺术、写真与套图。 4.3温馨提示 4.3.1带有ISBN编码与出版单位名称的写真可以发布; 4.3.2非正规人体艺术及写真,以**、偷拍、绳艺等为题材的图片等都不可以发布。 4.4常见问题 《生化危机》游戏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生化危机》涉及**、血腥内容,所以请不要发布。 | |||
5.网络低俗产物。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具体情形 所发布的商品或信息中包含以下任一内容都将被视为含有网络低俗信息: 5.2.1含有“雅蠛蝶”、“***”、“网络十大神兽”等词语; 5.2.2含有真人演示、真人露点、真人低俗姿势; 5.2.3直接表现人体性行为或性爱姿势; 5.2.4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或仿人体器具的隐私部位; 5.2.5成人类目商品展示未成年人身体; 5.2.6以**、娈童为卖点; 5.2.7反人类的图片等。 5.3温馨提示 如您要发布成人用品类商品或信息,还需要按照如下要求发布: 5.3.1发布情趣内衣时,商品图片若为真人模特,须使用唯品会统一的素材完整遮挡敏感部位图片,若产品单独展示,须平铺拍摄; 5.3.2C字裤/丁字裤不得真人展示; 5.3.3图片中不得出现真人隐私部位、直接表现真人性行为,包装及实际商品上不得带有性爱姿势; 5.3.4SM类商品图片只能发布实物图,禁止使用真人演示及出现SM、虐恋等词汇; 5.3.5充气娃娃等不得出现露点图片及性爱镜头; 5.3.6成人仿真器具不得露点,须使用合适的素材遮挡。 5.4常见问题 网络低俗产物指什么? 网络低俗产物指所发布的商品或信息中含有真人演示、真人露点、真人低俗姿势;直接表现人体性行为或性爱姿势;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或仿人体器具的隐私部位;反人类的图片等。 | |||
(五)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 |||
1.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管理条例》《国家安全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具有窃听功能玩具的通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手机监听卡”、电话“窃听器”、“窃听设备”等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1.2.2无线或隐形耳机、作弊耳机、橡皮接收器等******; 1.2.3隐形****; 1.2.4木马、病毒、肉鸡和计算机漏洞信息类,会严重影响网络用户的计算机安全的商品或信息; 1.2.5破密软件、入侵工具、强制进入软件; 1.2.6利用软件盗取用户聊天工具,盗取他人隐私的软件或设备,如:QQ聊天记录器等; 1.2.7远程控制/监控软件主要用于处理未经授权监控他人电脑操作、聊天记录的商品或信息。 1.3温馨提示 1.3.1不要在商品信息中涉及任何诱导消费者做不道德行为的描述; 1.3.2大楼、道路的远程监控软件,如VNC、波尔等可以发布。 | |||
2.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具有窃听功能玩具的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具有摄像功能、极具隐蔽性的伪装偷拍商品或信息,如烟感器式、手表式、笔式、打火机式、眼镜式、钥匙扣式、U盘式等其他伪装偷拍商品; 2.2.2具有监听功能、极具隐蔽性的伪装监听商品或信息,如隔墙***、排插式、车充式等其他伪装监听商品; 2.2.3反猫眼偷窥设备; 2.2.4非法键盘记录器及软件。 2.3温馨提示 2.3.1方块状插卡式老人小孩看护器类商品或信息可以发布,但不要通过任何形式,使消费者以为可以用于监听、偷窥等非法或不道德用途,如在商品描述中使用 “***”等诱导性描述。 2.3.2摄像功能明显,不具隐蔽性的条状录音笔可以发布,但不要出现任何诱导性描述。 | |||
3.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用于身份证明的证件。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3.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回执单; 3.2.2护照、港澳通行证、入台证等; 3.2.3社会保障卡、社会医疗保险卡等。 3.3温馨提示 以任何形式编辑处理过的身份证及相关服务均不可以发布,如搞笑身份证等。 | |||
4.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管理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扫信类软件及服务; 4.2.2盗号软件及账号信封; 4.2.3涉及到黑客论坛相关的账号,邀请码等; 4.2.4黑链产品、技术及服务; 4.2.5解封器软件、工具、方法、教程、解封服务等非法破解行为,所涉及的账号包括QQ、DNF、CF等; 4.2.6黑客教程; 4.2.7钓鱼网站、源码等。 4.3常见问题 黑客软件可以发布吗? 黑客软件违反了《互联网管理条例》,对他人的个人隐私或计算机运行造成侵害,因此请不要发布。 | |||
5.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公司企业名录数据:企业名录、经理或老板的个人电话、消费者名单资料等; 5.2.2商家信息:代理商名录、广交会参展商名单、网络营销买商家数据等; 5.2.3个人资料:各类培训或课程学员名单、个人户籍档案证书资料、车辆登记驾照信息、银行业务信息、手机电话清单、个人邮箱****、个人消费记录、个人简历等; 5.2.4特殊人群信息:消费人群统计名单、****、人才数据库等; 5.2.5隐私信息查询服务。 5.3温馨提示 正规出版的企业名录、参展商名录等书籍是可以发布的,但须在商品信息中写明ISBN编码和出版单位名称。 | |||
6.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若在店铺装修区、Mchat或唯品会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置页面发布的,每次扣8分 | ||
6.1规则背景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众所周知,当司机未系好安全带时,汽车安全带设备就会发出鸣叫提醒司机。但是安全带扣的使用却骗过了汽车安全带设备,消除了鸣叫声,使司机可以不用系安全带,同时也大大增加了驾车危险性。 6.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汽车装饰安全带扣、改装安全带扣、原装安全带扣、汽车安全带延长扣等; 6.2.2可阻止汽车安全带装置在未系安全带情况下发出警报的汽车用品或配件。 6.3温馨提示 6.3.1请不要发布任何安全带扣、安全带消音、安全带阻止报警等相关信息; 6.3.2请不要以搭售、送赠品等方式出售该类商品。 6.4常见问题 6.4.1安全带扣只做装饰或做钥匙扣,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装饰类或钥匙环类安全带扣也具有阻止安全带装置发出警报的功能,请不要发布。 6.4.2安全带扣不售卖,只做赠品赠送,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安全带扣赠送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使用,引发驾车安全隐患,请不要以任何方式出售。 | |||
7.已报废、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非法拼装或非法所得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车辆及其“五大总成”。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7.1规则背景 请遵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2具体情形 本条款所指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 包括但不限于: 7.2.1已报废或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车辆及其“五大总成”; 7.2.2使用报废车辆的“五大总成”或其他零部件组装而成的拼装车; 7.2.3通过走私、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7.3温馨提示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 |||
8.载人航空器、航空配件、模型图纸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8.1规则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设计的航空器,均应具备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单机适航证才能进入民用航空市场,且产品质量、使用用途事关人身安全与公共安全,故请不要在唯品会平台上发布此类商品。 8.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8.2.1航空器整机(飞机、螺旋机、直升机、热气球等)、发动机、螺旋桨; 8.2.2航空器模型设计图纸。 8.3温馨提示 载人航空器、航空配件、模型图纸类商品,也不允许以搭售、送赠品等方式出售。 | |||
(六)药品、医疗器械类: | |||
1.二类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非药品添加药品成分;医疗用毒性药品、有毒中药材;国家公示已查处、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本项第4类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的假药、劣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二类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医疗用毒性等药品,如异戊巴比妥等二类精神药品、***等麻醉类药品、阿托品原料药等毒性西药、注射用亚锡甲基二磷酸盐等放射性药品、雄烯二醇等兴奋剂类药品; 1.2.2国家有毒中药材名录中的28种有毒中药材及药监部门通报查处的有毒中药材,如生川乌等; 1.2.3国家公示已查处或药监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 1.2.4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 1.2.5变质的或被污染的药品; 1.2.6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1.2.7未标明有效期、更改有效期的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 1.2.8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1.3温馨提示 二类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药品,人用和兽用的都不可以发布;其他宠物药品是可以发布的,但必须清晰展示其商品的外包装,不要进行遮挡、涂改。 1.4常见问题 自制药品可以发布吗? 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没有正规包装、厂家、批准文号并且明示或暗示具有治疗、治愈功效的未经批准生产的三无自制类药品均不可以发布。 | |||
2.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血液制品;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特定品类下的相关商品除外。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体情形 2.2.1包括但不限于血清、疫苗、血液制品等药品。 2.2.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如香港天喜堂天喜丸等; 2.2.3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 2.2.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药品; | |||
3.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50分 | ||
3.1规则背景 请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学整容中所使用的透明质酸钠产品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生产和经营此类产品须取得相关资质。 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瑞蓝、保妥氏、微晶瓷等美白针剂; 3.2.2玻尿酸隆鼻隆下巴等溶脂针剂; 3.2.3瘦脸瘦小腿等针剂。 3.3常见问题 含玻尿酸成分的涂抹类美容产品可以发布吗? 可以的,但可用于注射的玻尿酸类产品不可以发布。 | |||
4.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医疗器械。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请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医疗器械; | |||
5.国家公示查处的兽药;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使用的兽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规定的兽药包括但不限于:禁用兽药;抗病**物;抗生素、合成抗菌药;解热镇痛类等其他药物;复方制剂等; 5.2.2农业部176号、193号公告禁止的兽药目录; 5.3温馨提示 5.3.1二类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药品,人用和兽用的都不可以发布;其他宠物药品是可以发布的,但必须清晰展示其商品的外包装,不要进行遮挡、涂改。 5.3.2非禁用兽药商品请不要写《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的禁止/废止药品名称。 | |||
(七)非法服务、票证类: | |||
1.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防伪标签等,非法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 1.2.2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如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 1.2.3政府免费发放的消费券; 1.2.4银行发行或承办的银行卡、信用卡、医保卡、证券卡、公积金卡等; 1.2.5非法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才能提供的服务,如预测彩票服务、贷款服务、投资理财服务证券服务、信用卡套现服务、域名备案服务、赴港代孕中介服务、胎儿鉴定服务、非法办理入台证服务、非法出境旅游服务等。 1.2.6出售和展示人民银行的收藏证书 1.3温馨提示 1.3.1过期、收藏类的彩票可以发布,但发布时必须注明彩票时间和第几期; 1.3.2婚介所提供的中介服务可以发布。 1.3.3银行正规发行的不具有银行卡功能的收藏卡或者纪念卡可以发布。 1.3.4套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套现、白条套现等; 1.3.5非法出境旅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相关旅游服务。 1.4常见问题 银行发行的宣传年历卡可以发布吗? 可以的,以下类型的卡片都是可以发布的: 1.4.1由银行发行的年历卡、企业金卡等用作宣传、广告的卡片; 1.4.2由银行发行的不具有银行卡功能的纪念卡、收藏卡等。 | |||
2.抽奖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请遵守《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体情形 包含但不仅限于: 2.2.1任何游戏的抽奖,如CF道具抽奖、随机选取等形式的商品或信息; 2.2.2随机道具的序列号,如任何形式的穿越火线游戏道具序列号; 2.2.3**性质类实物商品,如消费者花0.1元购买到一次抽中一双鞋子的机会。 2.3温馨提示 请您不要发布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商品或服务。 2.4常见问题 什么是抽奖类商品? 抽奖类商品是指商品信息中带有抽奖等字样或实际交易中为抽奖性质的商品。 | |||
3.尚可使用或用于报销的票据(及服务),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3.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尚可使用或用于报销的票据,如火车票、发票等; 3.2.2预定、代买、转让车票的服务; 3.2.3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如汇票、海关发票、提货单、原产地证书等; 3.2.4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3.3温馨提示 3.3.1报销期限外的票据可以发布; 3.3.2当年及前一年最后一季度的发票均在报销期限内,都不可以发布。 | |||
4.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及考试替考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应年四六级英语、中高考、公务员考试等考前、****等。 4.2.2高考、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考试相关的替考服务。 4.3温馨提示 正规出版的四六级英语考试的参考教材、资料允许出售,但要在商品详情中写明ISBN编码及出版单位名称。 | |||
5.算命、超度、**、做法事、人骨**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宗教、封建迷信类商品及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宗教、封建迷信类活动涉及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类违背公序良俗的宗教、封建迷信类商品及服务都不可以发布。 5.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算命服务、降头术; 5.2.2占卜、星座罗盘测运服务; 5.2.3法事、超度等迷信服务; 5.2.4含有人体部分或成分的宗教**类商品 5.3温馨提示 正规出版的**命理类书籍可以发布,但要在商品详情中标明ISBN编码和出版社单位名称。 | |||
6.汽车类违规代办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6.1规则背景 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代考驾照服务; 6.2.2代办交通违章扣分服务; | |||
7.****等相关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 | ||
7.1规则背景 写论文等是学生或成人在接受教育或某些行业特需考核过程中需要完成学业必须亲自完成的任务,不允许有****等方面的不合规则的学业服务在唯品会上进行交易。 7.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代做毕业设计、代写作业等学业服务。 7.3温馨提示 论文文献的翻译服务是可以发布的。 | |||
8.金融咨询及相关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 | ||
8.1规则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四类服务提供者均须通过一定的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特定的职业场所才能提供该项服务。 8.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专业的金融咨询服务等。 8.3常见问题 8.3.1代挂号服务可以发布吗? 代挂号服务涉及到不公平地竞争社会资源,服务存在“黄牛”行为,并侵害了其他人的权益,因此请不要发布。 8.3.2开具病假条服务可以发布吗? 病假条和医疗证明服务是属于医疗机构在病人看病后才能开具的专用证明,需要专业资质才能提供的服务,因此请不要发布。 8.3.3代雅思托福报名的商品可以发布吗? 代雅思和托福报名服务相关的商品存在“黄牛”行为,并侵害了其他人的权益,因此请不要发布。 | |||
9.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 | ||
9.1规则背景 请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采用虚构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不得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故请不要发布相关服务。 9.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代刷商品浏览量、商品收藏量、店铺收藏量等; 9.3温馨提示 若您发布虚构交易、虚构销量等与虚假交易相关的服务,将按照虚假交易规则进行处理,视为为他人提供虚假交易服务。 | |||
10.规避合法出入境流程的商品及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10.1规则背景 该类服务存在利用假机票、假证规避合法过关、签证办理等出入境流程,可能造成消费者无法过关或拘留的风险,影响消费者的正常出行,请不要在唯品会上发布。 10.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0.2.1无有效港澳通行证过香港澳门; 10.2.2用于办理签证的商务邀请函。 10.3温馨提示 10.3.1无有效港澳通行证过香港澳门服务,通常是借第三国机票过境香港、澳门,存在利用假机票、假证规避合法过关、签证办理等流程,可能造成消费者无法过关或拘留的风险,影响消费者的正常出行,请勿发布。 10.3.2任何公司的商务邀请函不存在出售服务,请勿发布。 | |||
11.未取得跟团游、出境游、签证等业务相关经营资质的商品及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11.1规则背景 根据《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需要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请勿发布此类商品及服务。 1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境外跟团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代办签证业务等,通过唯品会相关资质审核的除外。 11.3温馨提示 11.3.1通过唯品会相关资质审核的商家,可以发布对应经营范围内的旅游业务。 | |||
(八)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 |||
1.人体器官、遗体。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际法通用原则及人道主义精神,唯品会禁止买卖人体器官、遗体等行为。 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肾脏、肝脏、眼角膜、遗体等。 | |||
2.国家重点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包含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如象牙、玳瑁、犀牛角制品等; 2.2.2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如恐龙化石等。 2.3温馨提示 请在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列明的内容。 2.4常见问题 我可以发布干的鹿胎制品吗? 符合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标准的鹿胎制品可以发布外,其余不可发布。 | |||
3.国家保护类植物活体(树苗除外)。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3.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包含的植物,如银杉、红豆杉、发菜等。 3.3温馨提示 3.3.1请在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列明的内容。 3.3.2人工栽培、繁殖的国家保护类植物的树苗、盆栽等可以发布。 | |||
4.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包含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如松鼠、缅甸陆龟、平胸龟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等。 4.3温馨提示 请在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列明的内容。 | |||
5.严重危害动物安全的动物捕杀设备及配件,如捕鱼器等。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使用的捕杀设备及工具会对人身、动物等造成严重生命危害,因此此类商品不可以发布。 5.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电力动物捕杀类工具,如捕猎器,野猪机,捕兔器等; 5.2.2捕鱼机、电鱼机、抓鱼机等捕鱼设备及其配件,如电捕器,电捕机,电捕逆变器,电捕升压器,超声波逆变器,超声波升压器,超声波背机,超声波船机等; 5.2.3禁用渔具目录中的渔具,包括拖曳泵吸耙刺、拖曳柄钩耙刺、拖曳水冲齿耙耙刺、拦截插网陷阱、导陷插网陷阱、导陷箔筌陷阱、拦截箔筌陷阱、漂流延绳束状敷网、船布有翼单囊地拉网、船布无囊地拉网、抛撒无囊地拉网、拖曳束网耙刺、张网、拖网、河湖延绳钓(包括空钓延绳钓)、地笼、迷魂阵、鱼晾、鱼叉等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 5.3常见问题 汽车上用的逆变器可以发布的吗? 可以的,但捕鱼、电鱼、抓鱼用的逆变器不可以发布。 | |||
6.其他动物捕杀工具。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得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Mchat或唯品会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页面发布的,每次8扣分 | ||
6.1规则背景 捕杀类工具会对人身、动物等造成生命伤害,因此此类商品不可以发布。 6.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绳套、捕鸟器、诱鸟器等捕鸟工具; 6.2.2捕兔夹,野鸡网、野猪夹等捕兽工具。 6.3常见问题 为什么有些捕鼠夹商品会被删除,但有些不会? 主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可能伤及人身安全的都不可以发布。 | |||
7.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其制品等其他有违公益或对当地生态系统可能造成重大破坏的生物物种及其制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得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Mchat或唯品会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页面发布的,每次8扣分 | ||
7.1规则背景 请遵守《关于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发售非经相关部门允许引进的外来物种,出于公益的角度,唯品会不允许发布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制品等。 7.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猫狗肉及皮毛制品; 7.2.2鱼翅类商品; 7.2.3熊胆及熊胆制品; 7.2.4食人鱼类商品。 7.3常见问题 我可以发布藏视明眼药水吗? 不可以,因为藏视明眼药水中含有熊胆成分。 | |||
8.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8.1规则背景 请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唯品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8.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精子、**、受精卵和胚胎; 2)人体基因组、基因、组织、细胞,如人体胎盘; 3)人体胎盘制作的食品。 8.3常见问题 人体胎盘制成品可以发布吗? 由于来源、病毒检测、病毒灭活、工艺与有效成分的关系等问题难以解决,用人体胎盘制作食品存在着很大的卫生安全隐患,所以人体胎盘制成品禁止发布。 | |||
(九)涉及盗取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软件、工具或设备类: | |||
1.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温馨提示 请不要发布非法途径获得的商品或信息 | |||
2.**用具、******、汽车跑表器材等非法用途工具。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机等具有**性质的游戏机及其相关作弊用具; 2.2.2遥控色子、透视扑克等**用具; 2.2.3***、私彩等**相关商品; 2.2.4游戏币回收等网络**性质类商品或服务; 2.2.5隐形笔、消字灵等******; 2.2.6地磅、电表、电子秤等的改装作弊用具; 2.2.7门禁卡拷贝机器、代打卡指纹膜; 2.2.8出租车发票打印机等。 2.2.9********、采集系统、修改软件等; 2.3常见问题 **千术教学类书籍可以发布吗? 正规出版的**千术教学书籍是可以发布的,但须在商品详情中写明ISBN编号和出版单位名称。 | |||
3.卫星信号收发装置及软件;用于无线电信号屏蔽的仪器或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3.1规则背景 请遵守《****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地面接收设施及配件,包括卫星锅、高频头、接收机、**、编码器、解码器、解压及接收一体装置、服务(费)、账号等; 3.2.2商品信息中明确表示可以收看境外电视台或港澳台地区的电视台或黄色内容的电视棒、网络播放器; 3.2.3数字电视破解卡; 3.2.4手机信号屏蔽器、GPS信号屏蔽器等。 3.3温馨提示 3.3.1商品信息中明确表示可以收看境外电视台或港澳台地区的电视台的网络播放器不可以发布,其他网络播放器可以发布; 3.3.2具有屏蔽、阻断、干扰手机信号或者GPS信号功能的屏蔽器类商品不可以发布; 3.3.3商品信息中涉及任何非法描述,诱导消费者做不道德行为,或者写明“请勿用于非法用途”的商品,都不可以发布。 3.4常见问题 3.4.1电视棒可以出售吗? 不可以,其他电视卡类商品标题、描述、主图等商品信息中也不可以出现“电视棒”等诱导性描述。 3.4.2数字电视破解卡可以出售吗? 不可以,通过标题、图片或是描述中任一处可判定商品为利用非法手段免费收看数字电视的数字电视破解卡类商品,都不可以发布。 | |||
4.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万能开锁、****等撬锁工具; 4.2.2开锁服务及开锁教程、书籍。 4.2.3汽车信号干扰器,*******等 4.3温馨提示 ****、****等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不管是否正规出版)都不可以发布。 4.4常见问题 开锁工具可以发布吗? 锁匠用的修锁用具是可以发布的,****、****等撬锁工具则不可以发布。 | |||
5.一卡多号;有蹭网功能的无线网卡,以及描述信息中有告知会员能用于蹭网的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一卡多号设备及其读写器 5.2.2蹭网卡及蹭网软件。 5.3温馨提示 一卡双号产品为电信公司生产,可以发布。 5.4常见问题 蹭网卡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号码。”蹭网卡盗用他人电信信号,不可以发布。 | |||
6.涉嫌欺诈等非法用途的软件、工具及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6.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涉嫌用于非法欺诈的变声器,如手机变声器、变声电话机、手持变声器、网络电话变声器和变声软件; 6.2.2来电显示改号软件; 6.2.3用于搜索和采集个人资料的软件,如邮箱采集软件、手机号码采集软件; 6.2.4恶意骚扰软件,如追呼软件,短信攻击软件、骂人软件; 6.2.5可以通过手机号码定位IP地址的软件。 6.2.6涉嫌用于欺诈目的的相关服务,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技术漏洞、服务漏洞或虚构事实骗取钱款的服务等。 6.3温馨提示 6.3.1正规出版的企业名录可以发布,但必须在商品信息中写明ISBN编码和出版单位名称。 6.3.2自带变声功能的手机可以发布。 | |||
7.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7.1规则背景 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防电子眼拍摄的车牌架,如翻转式、隐藏式、内藏式、折叠式、带锁牌照架; 7.2.2变号车牌数字贴; 7.2.3***; 7.2.4车牌隐形喷剂等。 7.2.5跑马机等驾校作弊工具 | |||
8.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8.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电来发光的电话灯。 | |||
9.群发设备、软件及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50分 | ||
9.1规则背景 请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业务清理整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群发软件、设备以及服务极大地干扰人们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且极易被不法分子用于恶意骚扰等非法用途,因此该类商品或信息不可以发布。 9.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9.2.1短信猫等用于群发信息的设备; | |||
(十)未经允许违反国家行政法规或不适合交易的商品: | |||
1.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2.1仿照真币的图像、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 1.2.2在真币基础上利用挖补、揭页、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方法制作的人民币; 1.2.3印制人民币的设备,如印钞机、印钞纸等。 1.3温馨提示 1.3.1伪造货币: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图案、色彩、形状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制作方法,将非货币的物质非法制造为假货币,冒充货币的行为。 1.3.2变造货币: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增大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 | |||
2.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及仿制人民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禁止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流通中的人民币,即第四套人民币(未退出流通的部分券别)、第五套人民币; 2.2.2流通中的人民币制作的其他物品,如"硬币戒指"、"一亿小目标硬币"等; 2.2.3仿制人民币,即以人民币材质或图案背景制作的商品,如: A.第一套~第五套人民币的仿真币、学习币、儿童币、魔术币等; B.第一套~第五套人民币的点钞券、票样、欣赏币等; C.印有流通人民币图案的物品,如人民币抱枕、人民币钱包、人民币水杯、人民币吊饰、人民币手机链、人民币火机等; D.和流通人民币图案类似的冥币; E.仿造人民币图案的冥币、魔术币、人民币抱枕、人民币票样、点钞券等。 2.2.4使用流通人民币或人民币图样(包括缩微图)作为商品的参照物 2.3温馨提示 2.3.1人民币定位空册、收藏空册、塑料盒等人民币收藏工具可以发布,但必须在标题中写明是空册,并有打开展示的图片。 | |||
3.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3.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写明出土地和出土时间的文物,如1969年出土于甘肃省某墓中的马踏飞燕等。 3.3温馨提示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一律不得发布。 3.4常见问题 文物和收藏品都是禁止发布的吗? 不是的,文物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收藏品不受限制。如果是文物,即使声明用于收藏,仍然是不允许发布的。 | |||
4.烟草专卖品及烟草专用机械。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烟草、雪茄类制品; 4.2.3将烟丝和烟纸加工成成品烟的烟草专用机械; 4.3常见问题 4.3.2电子烟是否允许出售? 允许。但不允许使用烟草加热形式的电子烟。 | |||
5.未经许可的募捐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条例的相关规定。 5.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未得到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捐款类商品,如个人名义发布集资或募捐类的商品。 | |||
6.已激活的手机卡、上网卡等违反国家实名制规定的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6.1规则背景 请遵守《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需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 6.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6.2.1激活过的手机卡; 6.2.2激活过的固定电话号码; 9.2.3激活过的流量卡(如3G上网卡)。 6.3常见问题 6.3.1激活过是指什么? 激活过指需要实名登记信息的号卡在销售之前已经被他人注册但未注销的行为。 6.3.2入网是指什么? 入网是指用户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移动电话开户、过户等。 6.3.3IP卡属于禁售范围吗? IP卡暂不属于禁售范围。 | |||
7.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7.1规则背景 请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带有奥运会标志、名称或奥运会特许类商品,如奥运徽章、奥运纪念币、奥运吉祥物等; 7.2.2带有世博会标志、名称或世博会特许类商品,如世博徽章、世博纪念币,世博吉祥物等; 7.2.3带有亚运会标志、名称或亚运会特许类商品,如亚运徽章、亚运纪念币,亚运吉祥物等。 7.3温馨提示 7.3.1如您因发布该类商品被违规处理,请您务必查看店铺中其他商品并及时处理,避免再次违规。 7.4常见问题 "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中,是指未经什么许可? 未经许可是指未经上述活动的组委会或有权方许可。 | |||
8.唯品会及旗下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账号、仿唯品会及旗下公司产品的软件。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8.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8.2.1唯品会店铺及账号; 8.2.2网银钱包账号、交易号等; 8.2.3网银钱包充值卡、充值服务; 8.2.4唯品会账号; 8.2.5仿唯品会类商品或信息; 8.2.6唯品会企业名录等。 | |||
9.国家机关制服及相关配件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9.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发[2003]104号)》、《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制服管理和发放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9.2.1工商局、法院、检察院、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人员的制服,如衣服、帽子等; 9.2.2工商局、法院、检察院、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人员的制服配件类,如领花,肩章,帽徽,徽章等专用配饰。 | |||
10.流通中的外币及相关外币汇兑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10.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本外币结售汇业务应由经批准的金融机构经营,不得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同时,个人结售汇业务亦需遵守年度总额管理等相关规定。 10.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0.2.1仿制外币,即仿照外币样式制作的,不以流通为目的商品,如:冥币、魔术币、点钞券、票样等。 10.2.2 PayPal(贝宝)、LibertyReserve(简称LR)、WebMoney(简称WM)、PerfectMoney(完美货币)、alertpay(Payza)、e-bullion等电子货币的充值、代付、兑换、回收等服务; 10.2.3EXNESS 、Nordfx等外汇交易平台及其相关的充值、代付、兑换、回收等服务。 10.3温馨提示 10.3.1外币汇兑服务包括直接的本外币汇兑服务、外币间汇兑服务以及通过支付平台、外汇交易平台间接形成的汇兑方式。 10.3.2伪造变造外币的,依据本规则第(十)类“1.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处理。 | |||
11.邮局包裹、EMS专递、快递等物流单据凭证及单号。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Mchat或唯品会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页面发布的,每次扣8分。 | ||
11.1规则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的快递业务许可制度,明确了只有经过邮政管理部门许可的企业才可以从事快递业务;快递面单是快递服务过程中的必需文件,也是快递服务合同的书面载体。因此,快递面单持有的主体只能是快递公司,快递面单的用途也只能用于快递服务。 11.2具体情形 包含但不限于: 11.2.1中国邮政包裹单; 11.2.2EMS面单; 11.2.3快递单号生成器; 11.2.4快递单号。 | |||
12.国家补助或无偿发放的不得私自转让的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Mchat或唯品会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页面发布的,每次扣8分。 | ||
12.1规则背景 国家补助或无偿发放的不得私自转让的商品,是经过国家授权的,只有国家机构能发放,请不要在唯品会上发布。 12.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家电下乡优惠的商品、国家免费发放的避孕套及其它国家免费发放的商品,例如京郊旅游手册等。 | |||
13.军需、国家机关专供、特供等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Mchat或唯品会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页面发布的,每次扣8分。 | ||
13.1规则背景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了维护公平、安全、有序的购物环境,唯品会不允许出售军需、国家机关专供、特供等商品。禁止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内容,炒作“特供”、“专供”概念,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1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3.2.1人民大会堂特供等政府机关专用类商品或信息; 13.2.2滥用军队专用、特供等关键词的商品或信息; 13.2.3酒类包括国家机关及领导特供酒、军队特供酒、军需酒等。 | |||
14.禁止发布未经授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信息或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严重违规25分,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严重违规100分。 | ||
14.1规则背景 根据《关于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工商广字[2006]156号)禁止在商品及其包装物上使用和出现党和*****(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的形象、题词,以及任何涉及党和*****名义的表现形式。 14.2具体情形 商家不得在店铺、商品信息中使用***名义、形象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使用***同款、肖像等信息招徕顾客。 | |||
15.唯品会吉祥物Joy相关物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Mchat或唯品会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页面发布的,每次扣8分。 | ||
15.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5.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Joy毛绒公仔、车用摆件 | |||
16.禁止销售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 | ||
16.1规则背景 根据《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16.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 |||
17.不适合网络交易的食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17.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7.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 |||
(十一)虚拟类: | |||
1.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虚拟货币等数字化产品及衍生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银监会 证监会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类数字货币及同类数字产物,极易发生用户投机及违规融资集资风险,任何机构不得为其提供交易、兑换、定价、中介、支付等服务。 1.2具体情形 包含但不限于: 1.2.1比特币、莱特币、比奥币、夸克币、无限币、可可币、便士币、PPCoin、NameCoin等数字货币; 1.2.2技术性质、生成机制与数字化货币相同的商品,如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数字化宠物等; 1.2.3获取数字货币的教程、攻略以及软件,如挖矿教程等; 1.2.4为ICO(首次代币发行)及为数字货币提供的衍生服务,如技术开发、商业策划、中介、营销、代理等; | |||
2.未经国家备案的网络游戏、游戏点卡、货币等相关服务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请遵守《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境外(美服、日服、欧服等)、或港澳台地区及未经文化部备案的游戏、点卡、游戏货币、装备等信息, 2.3温馨提示 请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查询相关资料,如咨询文化部电话:010-59882100 | |||
3.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3.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游戏外挂:外挂的程序、软件和客户端、外挂卡、外挂性质的游戏辅助软件或游戏辅助卡等; 3.2.2私服相关:私服架设服务、私服程序、私服网站、私服源码、私服服务器和空间等。 | |||
4.官方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请遵守《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具体情形 包含但不限于: 4.1已经停止运营的游戏点卡; 4.2已经停止运营的平台加款卡。 4.3常见问题 如果购买的商品为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我该怎么办? 《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您可以联系运营商。 | |||
5.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鉴于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存在不稳定、售后无法保障以及较大的交易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唯品会禁止发布该类商品或信息。 5.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1腾讯增值服务,如QQ钻、QQ会员等; 5.2迅雷会员、新浪微博会员等虚拟包月、包年类服务等。 5.3温馨提示 通过官方平台开通的虚拟增值服务可以发布,如通过官方渠道开通的腾讯红钻、黄钻、蓝钻、迅雷包月、包年会员等增值服务。 5.4常见问题 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是什么? 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指的是,如通过手机、宽带等非卡密直充方式开通的QQ增值或者迅雷等业务,且不能提供服务可用时间查询的商品。如手机代刷的QQ钻、QQ会员、CF会员,迅雷会员等虚拟包月,包年类服务商品。 | |||
6.禁止买卖cookies、flashcookies。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6.1规则背景 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6.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各网站cookies、flashcookies 6.3常见问题 Cookies是什么? cookies中文名称为小型文本文件,指某些网站为了辨别用户身份而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ClientSide)上的数据(通常经过加密)。 | |||
7.不可查询的分期返还话费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7.1规则背景 该类商品指的是,无法通过运营商官方网站或客服电话查询购买的分期返还的话费商品。此类商品如果无法通过运营商查实其有效性,可能会给购买的消费者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请不要在唯品会上发布。 7.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官方无法查询到的话费类商品; 7.2.2话费的返还期限不可确定的,比如充值100元话费返还50元,但是返还的50元没有明确的返还时间。 7.3温馨提示 7.3.1分期返还话费类商品是指一定金额的话费通过每个月返还一定金额,在几个月中返还完的产品。 7.3.2购买此类商品务必通过官方客服电话或者官方网站确定产品的总额和返还时间,以保证购买的商品的有效性,避免上当受骗。 | |||
8.慢充卡等实际无法在72小时内到账的虚拟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8.1规则背景 此类商品充值时间较长,会导致用户不记得购买过此类商品,或者未能及时退款导致系统自动超时打款等问题,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损失,妨碍消费者高效购买权益,因此请不要在唯品会上发布。 8.2具体情形 包含但不限于: 8.2.1商品信息中表明充值时间超过72小时的充值类商品; 8.2.2商品本身描述72小时内到账,但实际到账时间超过72小时的充值类商品。 | |||
9.SP业务自消费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9.1规则背景 请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业务清理整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增值业务消费类的商品,如通讯增值业务自消费的SIM卡和消费硬件等。 | |||
10.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代投票类商品或信息。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10.1规则背景 该类商品或信息违背公平获取流量或人气的原则,可能会导致不良的社会影响。 10.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代刷人气、代刷粉丝、代刷听众人数、代刷访问量、代认证服务、顶帖**服务、代网络投票等。 10.3常见问题 代刷粉丝类、代认证商品可以发布吗? | |||
11.航空公司的积分和里程;航空公司积分/里程兑换的机票;各航司下发文件规定的不合格产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11.1规则背景 此类商品或信息存在较大风险导致旅客无法乘机,影响到消费者的正常出行,请不要在唯品会上发布。 1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航空公司积分类充值或代订机票的商品,如快充南航里程、代开公务头等舱机票等。 11.3温馨提示 购买机票请务必选择正规航空公司直营店或正规机票代理商,请务必确认该商品可以通过官方客服电话查询详情,谨慎交易。 | |||
12. 未经唯品会许可的用于兑换商品实物或服务的定额卡券、储值卡券、储值服务或将购买款项分期返还的交易。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12.1规则背景 此类商品或服务,由于不直接以实物为交易标的或完全依赖商家售后诚信履行,若缺乏可供信赖的商家经营能力审核体系与售后权利保障体系,则极易发生充值钱款不稳定、使用权利不确定、售后维权无保障等诸多问题,存在较高的交易安全隐患及消费者权益保障风险。 12.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加油卡类商品:如定额卡券、储值卡、储值服务及分期返还类商品。常见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油气销售商发行的加油类定额卡券、储值卡;或其他相关经营者发布的加油卡储值服务或分期返还营销活动。唯品会已另行实施商家准入措施的除外。 12.3温馨提示 12.3.1加油卡类商品范围:详见上述“具体情形”。 12.3.2请自行检查店铺内所销售的相关商品,及时删除相关问题商品,避免违规。 | |||
(十二)其他类: | |||
1.非法传销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1.1规则背景 请遵守《刑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被法院、公安机关等认定为非法传销性质的商品。 1.3常见问题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非法传销呢? 非法传销指的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 |||
2.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唯品会公布的规则、唯品会与商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2.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2.2.1生产商的在有效期内的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中均未列明允许生产的商品; 2.2.2经国家机关通报或经唯品会平台多次官方抽检确认不合格的同一品牌、同一生产商或同一认证资质关联的所有商品。 2.3温馨提示 2.3.1您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应该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标准; 2.3.2如您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经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为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我们将会临时性下架或删除该类商品或信息。 2.4常见问题 2.4.1我收到通知说我发布的商品经权威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被删除了,店铺中有相同类型其他商品也会一并处理吗? 由于质检报告的唯一性,我们的处理只针对抽检样,所以店铺中其他商品暂不会一并处理,但是请您自行删除或下架该类商品,避免后续消费者投诉或再次被抽检为不合格。 2.4.2不符合唯品会公布的规则、唯品会与商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具体是指什么? 推荐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抽检行为规范细则中的抽检项目所依据的标准。 | |||
3.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 | ||
3.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3.2.1经国家机关通报或唯品会抽检后确认间接对人身安全造成隐患、危害但影响较轻的不合格商品。电器产品耗电量、能源效率等级不合格、未经批准,擅自标注“保健功能”;昂贵材质的以次充等。例如:冷水速洁一款洗衣粉去污力不达标、一款冷藏冷冻箱耗电量、能源效率等级不合格等; 3.2.2经国家机关通报或唯品会官方抽检后确认直接对人身安全造成隐患、危害且影响严重的不合格商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添加的不合格成分对人体造成影响,不合格项危害程度严重。例如:化妆品汞含量超标、食品、奶粉中检测出阪崎肠杆菌、羽绒被填充物非羽绒,材料价格差异巨大等; 3.2.3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如刘弘章“刘太医的系列丛书”; 3.2.4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2.5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3.3温馨提示 3.3.1请确保货源的可靠性; 3.3.2如您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经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为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我们将会临时性下架或删除该类商品或信息; 3.3.3请自行检查店铺内所销售的相关商品,及时删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避免违规。 | |||
4.秒杀器以及用于提高秒杀成功概率的相关软件等干扰唯品会正常秩序的软件或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
4.1规则背景 该类商品严重干扰唯品会的正常运营秩序,影响唯品会的正常经营体系,破坏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请不要在唯品会上发布。 4.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4.2.1秒杀器; 4.2.2抢红包软件; 4.2.3商品复制软件; 4.2.4进店提醒软件; 4.2.5恶意差评软件; 4.2.6删除中差评服务; 4.2.7刷单服务; 4.2.8代刷店铺或商品浏览量收藏量服务; 4.2.9唯品会违规考试代考服务; 4.2.10唯品会验证码接收服务; 4.2.11唯品会会员成长卡及其相关代购服务; 4.2.12唯品会红包出售或套现等。 | |||
5.实际不存在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5.1规则背景 此类商品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严重干扰了唯品会的正常运营秩序,存在欺诈嫌疑,因此请不要在唯品会上发布。 5.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5.2.1现实生活中实际不存在商品,例如七彩玫瑰种子、七彩草莓苗、龙鳞等。 5.2.2无法进行交易的商品,如白云、心情、梦想等。 5.3温馨提示 5.3.1请确保所发布的商品是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若是需要一定的工艺才能达到的颜色或造型也请在商品描述中详细说明; 5.3.2请自行检查店铺内所销售的相关商品,及时删除相关问题商品,避免违规。 | |||
6.存在制假风险的品牌配件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
6.1规则背景 此类商品存在制假风险,严重干扰唯品会的正常运营秩序,请不要在唯品会上发布。 6.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商品配件,如品牌化妆品空瓶、品牌奶粉空罐、品牌酒空瓶等。 6.3常见问题 6.3.1品牌酒的空瓶是否可以发布? 此类商品单独售卖存在较大制假风险,请不要发布。 6.3.2使用过的某品牌化妆品空瓶是否可以发布闲置商品吗? 此类商品没有实际使用用途,且使用过的空瓶卫生条件无法保障,请不要发布。 | |||
7.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生产商信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 | ||
7.1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7.2.1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 7.2.2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认证标志不符合国家规定; 7.3温馨提示 7.3.1请确保货源的可靠性; 7.3.2请自行检查店铺内所销售的相关商品,及时删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避免违规。 7.4常见问题 商品未标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属于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要求,其中就包括需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所以如您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无合格证明,将会被删除。 | |||
8.手机直拨卡与直拨业务,电话回拨卡与回拨业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25分 | ||
8.1规则背景 请遵守工信部《关于现阶段暂不允许开展电话回拨业务的通知》、《关于做好回拨业务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电话回拨业务。 8.2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直拨卡、回拨卡等信息;手机直拨或电话回拨业务等。 |
注:本表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或其它规范性文件请均以国家有权机关或相关部门最新公示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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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品会开放平台商品质量不合格细则
商品质量不合格(《唯品会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第二章第一节第4条) | 商品质量不合格:指唯品会开放平台商家商品品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平台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形,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监管部门抽检、唯品会抽检、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对于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商品予以违规商品下架或禁售处理,并针对具体情形对店铺采取降权或屏蔽处理,同时依据以下规定进行违规扣分。 4.1假冒商品:依据《唯品会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第一节严重违规行为说明第1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进行管控。 4.2材质不合格:指商品包装、标志标识等信息注明的内容与实际材质成分不符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2.1材质成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原产地标准:商品实际材质成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原产地标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按一般违规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严重违规每次扣50分。 4.2.2特定商品材质纯度不符:指贵金属类主体材质及纯度不符,纯度与标称差≤3%,属于情节轻微,按严重违规每次扣25分;纯度与标称差>3%,属于情节严重按严重违规每次扣5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100分。 4.2.3假冒材质成分: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包装、标志标识等信息注明的内容与商品实际材质成分完全不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100分。 4.3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3.1不合格项目未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如产品性能指标、功效、理化指标等,包括但不限于不合格项目:食品感官指标、食品水分、食品营养标签、色牢度、缝合强度、耐折性能等,情节轻微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50分。 4.3.2不合格项目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如电气安全危险(包含燃气灶具热水器安全和电玩具安全)、化学安全危险、机械安全危险、食品安全风险等。情节轻微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25分,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50分,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100分。 4.4标识标志不合格:指商品吊牌、水洗标、标签的标注形式及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原产地标准的规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4.4.1缺少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进口商品时为进口商名称及地址,下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其中1项的,按一般违规每次扣12分;缺少其中2项及2项以上的(不包含同时缺少生产厂厂名、厂址),按一般违规每次扣25分;同时缺少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100分。 4.4.2缺少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任意一项的,按一般违规每次扣25分;缺少2项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25分。 4.4.3除4.4.1及4.4.2款以外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情形,情节轻微的,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4.5外观/感官质量不合格:是指商品外观、感观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商品原产地标准规定,情节轻微的,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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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材质成分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具体情形划分如下:
1.1情节轻微:商品实际材质成分与商家对商品的材质成分描述一致但含量不符,且羽绒(包含充绒量和含绒量)、山羊绒、羊毛、蚕丝等特种纤维实际含量低于商家对商品的材质成分描述不超过10%。
1.2情节严重:商品实际材质成分与商家对商品的材质成分描述部分不一致,且羽绒(包含充绒量和含绒量)、山羊绒、羊毛、蚕丝等特种纤维实际含量低于商家对商品的材质成分描述不超过20%。
1.3情节特别严重:商品实际材质或成分含量与商家对商品的材质或成分含量描述完全不符,羽绒(包含充绒量和含绒量)、山羊绒、羊毛、蚕丝等特种纤维实际含量低于商家对商品的材质成分描述20%(含)以上,食品类特征指标达不到执行标准规定或标签宣称:例如果汁饮料中果汁含量不足10%、无糖食品实际含糖量超过0.5%等。
2. 涉及危害人身安全的具体情形划分如下:
2.1包括但不限于不合格项目为电器安全(包含燃气灶具热水器安全)、机械安全、食品理化指标,微生物(致病菌除外),情节轻微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25分,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50分。
2.2包括但不限于不合格项目为化学安全、食品安全等,情节轻微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50分,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100分。
3. 电气安全危险的具体情形:
电气安全危险(包含燃气灶具热水器安全):指的是电器产品的功能与设计不符合相关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1电器类: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内部布线、温升、结构、机械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等。
3.2电源电压类:适应性、抗电强度、绝缘保护、安全距离、结构检查(布线、不可拆卸零件)、静电放电、抗干扰等。
4. 化学安全危险的具体情形: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特定元素迁移、重金属、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特定元素迁移量、N-亚硝胺、苯及苯系物、二噁烷、糖皮质、无机砷、游离甲醛、硝酸盐、亚硝酸盐、N-亚硝胺、苯酚、游离酚、苯并芘、甲醛释放量、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挥发物质、PH值等。
5. 机械安全危险的具体情形:
机械或者设备的抗压、抗弯、抗拉、抗冲击、抗疲劳等力学物理性能不合格;也包括尖点、利边、突出物、残留针、绳带和绳圈要求、附件抗拉强力等。
6. 食品安全风险的具体情形:
食品中违禁添加(氯霉素、三聚氰胺等)、致病菌(金黄色葡萄菌、沙门氏菌等)、污染物(铅、苯并芘等)、多环芳烃超标、农兽药残留、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展青霉素、赭曲霉毒素A1、黄曲霉毒素M1等)等。
7. 食品理化指标的具体情形:
食品中过氧化值、脂肪、总糖、酒精度、蛋白质等。
8. 产品性能指标,功效的具体情形:
8.1产品性能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如产品功能缺失、产品关键性能不达标、产品性能不合格、产品运转运行异常等造成产品故障或存在潜在故障,使产品难以修复,或使产品正常使用寿命明显降低等。
8.2纺织品中水洗尺寸变化率、色牢度,鞋子的耐折性能、剥离强度指标等。
注:以上情形仅为部分常见问题类型的说明,非穷尽列举,针对政策及行情、产业变化等情况,唯品会有权根据届时实际情况更新、调整有关具体情形的认定标准。
附:本细则修订发布于2022年7月6日修订公示,如果有任何意见,请向guize@vipshop.com邮箱进行反馈,我们将针对收到的意见酌情考虑并决定是否相应调整,如无任何反馈,本细则将于2022年7月1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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